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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章
 躺在躺椅上,木熙抬头以手遮眼,贪看躲在云层后的太阳。她视力的恢复远不如听力迅速,半个月过去,也仅仅看到一点亮光,而且太亮的话,还会不住地流泪。

 现在她和白镜如已住进轩辕烽赐予的宫邸,虽然这座宅院的豪华程度在京城数一数二,但她还是无比地想念干平的家。

 “夫人,奴婢将延顺斋的糕点给您带来了。”鱼雁儿突然出现,拉回木熙的心。

 “放桌子上吧。”木熙扭头,看着鱼雁儿模糊的身影,“有闻人玉他们的消息了吗?”

 鱼雁儿摇头,“怀香夫人大约不想跟老夫人联系,现在还没消息。”

 当初轩辕烽一调查出闻人玉的事,就知道自己摆了多大的乌龙,好在他还算明理,二话不说,直接让御前侍卫带着人马闯进闻人玉的家。

 彼时,木熙已在上昏了五天,犹不见好转,闻人玉疯病发作,就跟那些侍卫起了冲突。想他一介书生,如何打得过训练有素的皇家侍卫?顿时怒火攻心,竟彻底痴傻了。

 待轩辕烽和白镜如闻讯赶到时,看到的就是闻人玉如婴儿般蜷在季怀香怀里睡觉的场景,而季怀香则温柔地拍打他的后背,对周围侍卫手上的冰冷刀光视而不见,银月却早已没了踪影。

 命运何等可笑,闻人玉平生最厌恶、给予其羞辱最深的人,竟有着他最后能依靠的怀抱。

 白镜如曾提议让季怀香和闻人玉留下来,他可以照顾他们,然而这个提议被季怀香非常坚定地拒绝了。

 她的回答是:“我相公已为他做过的事付出代价,还请白公子放过他吧。从今而后,只有我伴着他,如果皇上饶他一命,我想带他离开这里,这里不适合他。”

 白镜如还能说什么?当木熙醒来问他闻人玉怎么样时,屋外的季怀香正一脸温柔地替闻人玉擦拭他满手的泥巴。

 那时,轩辕烽最后的旨意还没有下来,闻人玉是生是死尚且未知,而季怀香就这样摆出伴他一生一世的姿态。

 白镜如完全有理由相信,如果轩辕烽以欺君之罪判闻人玉死罪,那季怀香定会随他而去。

 听完白镜如转迤的木熙沉默了一阵。

 谁说张扬跋扈的人就没有爱情?只是季怀香爱得太浓烈了,一心想让闻人玉得到全天下最好的东西,却不知她这份强烈的爱意,只是把他推得离自己越来越逮。不过,经历了这些事情,相信他们现在是幸福的一对。

 “夫人,头出来了,要不要回屋休息?”

 因为闻人家衰落,鱼雁儿和一千被解雇的奴仆无处可去,木熙便将他们全招进她和白镜如在京城的新居。

 现在,鱼雁儿俨然是府里资历最深的丫鬟,脾气之倔强,规矩之繁杂,就连被木老爷一脚踹到京城、升格为总管的来俊见到她,都会忍不住抖三抖。

 “好,别忘了把点心也拿进来。”鱼雁儿翻了翻白眼,“是,夫人。不过上次大夫有说,您应该控制控制,少吃点甜食,多吃清淡的蔬果。您就是不为自己身体想,也要替小少爷想啊…”

 木熙摸着肚子,得意地说:“我这不是让他为他爹的生意做贡献吗?”

 感谢老天,虽然那时候她有了小产的征兆,但最后她的宝宝还是坚强地活下来了。她还怪白镜如为什么不早告诉她,哪知那个混蛋神色泰然并且洋洋得意,说如果当时告诉她,她一定会激动过度,很容易伤到胎儿。

 她顿时不知该哭还是笑,真是难为他这样瞒着自己了,也难怪那时亲热,他的动作总是那么轻,好似怕一不留神就坏她似的。

 鱼雁儿听到她的狡辩,忍不住碎碎念:“每次都不花钱能做什么贡献?而且夫人最近吃得也太多啦,害我上次还被大夫骂…”

 晚上,白镜如回到家里,看他悠然的样子,想必今天又把那个骄傲自大的皇帝气得不轻。

 不过,木熙一点儿也不可怜轩辕烽,都是他点鸳鸯谱,才闹出了这么多事,现在那个皇帝又贪图她夫君的才华,强留他在朝中任职,甚至把白记商号收归皇室——也就是说,天下每一家标有“白记”的店铺都是御用的了,皇帝每年要取三成的利润。

 “夫君,我们不要理那个皇帝了,他这样的霸王条款真是欺人太甚!”木熙气愤不已,利润什么的都可以忍受,但现在最大的问题是——她的夫君再也不能像刚成亲那会儿,带着她游山玩水,反倒天天上朝议事,她很怨妇啊!”

 白镜如捏捏爱的鼻子,“没办法,这是放过闻人玉的条件嘛。”其实就是杀了闻人玉对轩辕烽也没什么好处,但是白镜如既然提出放过他的要求,他没道理不在此讹上一笔。

 “那现在去把闻人玉抓起来好了!”木熙磨牙,管他闻人玉、轩辕晔什么的,她只要夫君跟她一起甜蜜

 白镜如大笑着揽她入怀,“夫人莫气,其实这样也没什么不好。商人要想做大,必须跟官府保持良好关系,既然轩辕烽甘愿当那个冤大头,我们就让他去当好了,反正他所说的三成仅限京城的商铺,而全天下咱们的白记锈子可都挂着他轩辕的名字,只要有事,吃亏的绝不会是咱们。况且…”

 他出极其诈的笑容,“朝上全是酸腐书生,怎能容忍我一介商人与他们共事?轩辕烽要想安安分分地把我放进朝廷几乎是不可能的,他这两天正为此事头大呢。”

 到时候不管轩辕烽愿不愿意,他都要顾忌那些朝臣的看法,即便继续让他在朝参事,恐怕也不会给他太重要的职位,自然不会再忙起来。

 木熙伸出纤指点点自家夫君的嘴角,“商就是商,你们一家子狐狸!”

 “对,狐狸娘,你现在还怀着个小狐狸。”白镜如眉眼带笑,温柔地抚摸子的小肮。

 最后的最后,木熙还是划掉了那句被她擅自加在祖训后面的“木氏子孙千万不得嫁娶狐狸后人”,毕竟以她的亲身经历来讲,嫁个狐狸商也不是坏事,不是吗?

 七年后

 五岁的白晟睿正一脸苦相地坐在自家门前。

 木熙刚跟中堂夫人聊天磕牙回来,看到小儿子,惊讶地问:“睿儿,怎么就你一个人?尧儿呢?”

 白晟睿看见娘亲,可怜巴巴地说:“哥哥打坏了阿爹书房的花瓶,正被阿爹惩罚背家训呢。”

 木熙笑咪咪地摸着小儿子的头,“睿儿真懂事,还会替哥哥担心。”看样子,这对兄弟的感情不是一般深厚呢。

 哪知白晟睿一点也没有被夸奖的喜悦,那双种似木熙的眼睛,出更加悲催昀神色,“不是的,阿娘。我只是想为什么哥哥在惩罚背家训的时候,可以背好记的木家家训,而我只能背白家家训呢?”

 每次背那些孝俤忠信礼义廉的时候,他都会觉得自己的舌头要打结了,稍一背错就会被阿爹打手心,可哥哥就不会,不但被惩罚的时候能熟练地背出来,甚至游戏时也会把木家家训当歌谣背,老天要不要这么不公平啊?

 木熙愕然。大儿子一出生就从母姓,也是作为木家继承人来培养,要背的当然是木家家训;不过现在看小儿子的反应,原来她打小痛恨的木家家训,也有招人喜欢的一面?

 前院书房里,木晟尧嘴角挂着跟他爹亲别无二致的笑,自以为潇洒地摇头背着:“吾儿吾孙吾后世子子孙孙听得,俺们家世代武夫,只会打拳,但也认理,谁要不孝,天诛地灭;谁要不忠,五雷轰顶;谁要不义,众叛亲离…”

 童音无,声声清脆,直直传向晴朗无云的天际。

 后记璃澈

 耶!第三本书,撒花!

 古有云:“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万物。”因此璃澈可不可以想之后的书会多多过稿呢,羞!(众—古也云,事不过三啊,花痴!)

 咳咳(正经脸),说到第三本,突然发现我对玉镯,或者说玉制品有着极其偏执的爱。从上一本《是非情奴》里的墨玉手镯、扳指,和这本《拒嫁狐狸夫君》里面小白公子给小木小姐的那一堆玉首饰…虽然写的时候也会觉得固,但到最后仍旧没有把它们改写成其他材质的打算。

 因为在我偏执的大脑里,一直顽固地认定玉是有灵魂的,将它认作配件,倒不如说它是一个小小的守护。当男人们为了事业奔波在外的时候,那些小小的玉玩意儿会尽责地守护他们的女人,我总是觉得在定情时,送玉比送其他东西浪漫许多。当然,也许下次我会尝试用非玉的物事来写,但玉在我心中的地位还是不可替代。

 在这本书里,除了玉首饰之外,还有一块“玉”,便是那个才华横溢的闻人公子。

 我写这个人物的时候还有些纠结,因为我并不认为他是一个坏人,当然有暴力倾向,还对女人拳脚相向的男人是好不到哪里去…不过称他为玉,却是当之无愧,因为在温润细腻的同时,玉还有一个特点,便是易碎。

 闻人玉资质上乘,但却不是极品,稍加打磨自然会光彩焕发,但打磨过度只怕会适得其反,于是很不幸,他的温润细腻被打磨掉,留下的,仅仅是易碎的灵魂而已。

 不过还好,他有季怀香。

 无论是身量还是个性上,这两人都不是彼此的良配,但不适合并不代表不会爱上。

 季怀香爱上了,所以即便不适合,即便会有很多困难,她还是坚持要用自己的心怀将那块黯然失的玉,盘出应有的颜色来。怀香,倒也没有失了她这个名字的气度。

 这本书算是我写得最顺心的一本了。果然写幸福的人和事,会让作者也觉得幸福,当然,里面最幸福的非小木小姐莫属,无论是父母抑或是夫君,都给了可以容纳她任赖皮的宽容,好在她本不坏,没有骄纵成XD

 我很向往她被呵护的爱情,没有人知道她的爱情是从什么时候萌芽的,可能是在小白公子陪伴她的那三年中,也可能是他们坦诚相待的热恋期,更或者是在婚后。不过唯一能够清楚的是,无论何时,小白公子都在尽最大的努力,与其说催生,不如说期待她的爱情,从他笨拙的少年时期,到霸道的青年时期,再到最后的成,他一直守护着他的春光。

 我想,倘若身边有这样个人,任谁都不会再轻易地爱上别人吧!

 闲话说完,璃澈在此谢谢各位看官捧场,也希望小木小姐和小白公子没有让大人们失望XD,再次感谢!

 ——全书完——  M.eaIxS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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